进项税额转出是企业
会计处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涉及到企业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处理。当企业发生需要转出的进项税额时,会计分录如下:
1. 发生需要转出时: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2. 月底进行结转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主要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况:
1. 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到对应的存货成本中。
2. 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在建工程)、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同样需要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到对应的存货成本中。
总之,进项税额转出是企业会计处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涉及到企业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过程中所发生的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处理。企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合理处理进项税额转出,以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