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约成本和主营业务成本是企业在财务报表中需要区分的两种成本。合同履约成本是指企业为履行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所发生的、属于《企业
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8)规范范围并且按照该准则应当确认为一项资产的成本。而主营业务成本则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常性活动发生的成本。
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企业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服务的成本结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更加真实,因为它直接反映了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成本。相比之下,合同履约成本存在不确定因素,因为它与合同的履行情况密切相关。
此外,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也需要加以区别。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主要核算企业确认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它与主营业务收入有一定的匹配度。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则主要核算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形成的成本,包括出租固定资产的
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销售材料的成本等。因此,其他业务成本是相对于主营业务成本而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