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
收益是否需缴纳
增值税,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情况:
1. 如果持有的是金融商品(包括到期)期间取得的非保本投资收益,那么这种收益不属于
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因此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2. 对于经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
保险业务的机构发放贷款后,如果在自结息日起90天内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需要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但是,如果自结息日起90天后发生的应收未收利息,目前暂不缴纳增值税,等到实际收到利息时再按规定缴纳。
3. 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这种情况下的收益并不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所定义的金融商品转让,因此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4. 在资管产品的运营过程中,如果发生了增值税应税行为,那么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此外,关于理财的收入账务处理,可以参考以下方式:
* 如果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可以将理财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则计入投资收益。 * 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可以将理财产品计入短期投资,收益同样计入投资收益。 * 对于类似七天理财的短期理财形式,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收到的利息收入可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