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收取分公司的管理费用,需要将其作为一项收入进行账务处理。具体操作如下:首先,借记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其次,贷记其他业务收入—管理费;最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销项税额)。
而分公司在缴纳管理费用时,应将其视为一项公司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具体操作如下:首先,借记管理费用—办公费或管理费;其次,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补充说明:总分公司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
会计核算方面。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非独立核算一般是因为没有资本,所以财产物资是由上级单位进行拨付的。因为没有独立的银行账户,所以它的所有收入都要存入到上级单位账户,支出也由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再进行支付。
若在公司所在地有流转税纳税义务,那分公司就需要登记为独立核算性质的分公司。在当地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只负责联络、售后服务等于经营相关的业务,而且在当地也不需要进行流转税的缴纳,那么需要登记为非独立核算性质的分公司。
总之,无论分公司是否采用独立核算,都要根据要求单独建账。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的主要区别在于采用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它的一切账务是需要汇总到总公司进行核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