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专用发票,即
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种形式。它与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在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以及基本使用规定上并无二致。
目前,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和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所取得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行业可以抵扣。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取得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左上角没有“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显示为“不征税”,“税额”并未显示金额,那么这类通行费电子发票就属于不征税发票,不得申报抵扣。
关于企业是否需要对取得的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认证,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第八条的规定,受票方在取得电子专票后,如果需要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就必须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这个登录地址由各省税务局确定并公布。
因此,企业在取得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必须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才能抵扣进项税额。这是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在处理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必须遵循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