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申报个税时,本期收入应为应发工资,而非实际发放的工资。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财务工作人员,但通过具体分析,我们可以明白这个应发工资是指员工应该得到的工资,而不是实际到手的工资。
申报个税是根据劳动者的所得进行申报的。例如,企业发放的工资为10000元,那么员工的所得就是10000元。然而,我们需要给员工代扣个人
社保,这个个人社保属于员工自己支付的款项。企业在发放工资时已经代扣代缴了这笔费用,假设个人社保部分为1000元,那么员工实际得到的工资就是9000元,而员工的应得工资是10000元。因此,我们申报个税的工资应该是10000元。
另外,关于发放工资的账务处理,以下是相关的分录:
首先,计提工资时的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然后,发放工资时的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最后,缴纳个税时的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此外,社保计提时的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社保单位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
最后,缴纳社保时的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 其他应付款—个人社保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