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下没有车辆,因此不存在报销汽油费的途径。如果员工将自己的车辆提供给公司使用,应该签订私车公用的相关租赁合同,这样产生的油费可以在公司报销。
补充一点:私车公用的费用中,哪些是可以报销的呢?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苏地税规〔2011〕13号)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员工将私人车辆提供给企业使用,企业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支付租赁费,并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于个人将车辆出租给单位使用的情况,应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此外,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个人应承担的车辆购置税、车辆
保险费等费用是不允许在税前扣除的。
总之,如果员工将自己的车辆提供给公司使用,公司可以报销相关的油费,但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独立交易原则支付租赁费。同时,个人应承担的车辆购置税和车辆保险费等费用是不能在税前扣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