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存货的价值超过其可变现净值时,企业需要按照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进行
会计处理。具体来说,会计分录如下:
首先,企业需要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贷记“存货跌价准备”。这一步操作的目的是记录存货价值的减少。
其次,如果存货的价值有所恢复,企业可以转回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来说,会计分录为借记“存货跌价准备”,贷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这一步操作的目的是记录存货价值的恢复。
最后,当企业结转存货销售成本时,对于已经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部分,会计分录为借记“存货跌价准备”,贷记“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这一步操作的目的是将存货价值的变化反映到企业的财务报表上。
值得注意的是,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会导致资产减值损失增加,资产减值损失增加计入借方核算,同时会导致存货跌价准备增加,存货跌价准备增加计入贷方核算。
此外,会计中的减值准备主要是指资产的账面余额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判断资产是否减值,应依据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损的某些迹象。如果存在任何一种迹象,企业应对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正式估计。
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对资产计提了八项减值准备。这八项分别是: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对
股票、
债券等短期投资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对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等长期投资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对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存货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对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的委托贷款减值准备。除了货币资金、应收票据、交易性金融资产、预付账款、长期待摊费用等外的资产均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