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是一种常见的现象,即私人车辆被提供给公家企业使用。在这种情况下,车辆的相关费用是否可以报销成为了一个问题。
首先,私车公用发生的车辆
保险费用是不能报销的。这是因为保险费用属于车主应该承担的义务,而不是企业。企业一般只承担汽车行驶的加油费和车辆维护的修理费等损耗性费用,而保险费不属于这类性质,所以不能在企业进行报销处理。
然而,如果签订了车辆租赁合同,并且合同已经去税局备案,约定了车辆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担,那么车辆发生的报销费就可以在单位报销入账。这种情况下,由于车辆是为企业实际使用而产生的损耗性费用,所以费用应由车主承担。
补充说明一下,私车公用是指私人车辆提供给公家企业使用的情况。在实际工作中,这种行为是比较常见的。为了确保车辆的费用可以在企业报销,私车公用需要签字相关的租赁协助。只有在满足这些条件的情况下,车辆的相关费用才能入账处理。
综上所述,私车公用发生的车辆保险费用是不能报销的,但如果签订了车辆租赁合同并去税局备案,约定了车辆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负担,那么车辆发生的报销费就可以在单位报销入账。私车公用需要签字相关的租赁协助,才能确保车辆的费用可以入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