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出差需要使用公司车辆,相关费用
会计处理如下:首先,借方记为“管理费用-差旅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同时,需要有相关企业制度规定,并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进项税额)。贷方则记为“银行存款”。
对于小规模企业或用于福利等不可以增值税扣除项目的,不涉及应交税费科目。如果涉及私车共用长期使用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借方记为“管理费用-燃油费或车辆使用费用”(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如果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还需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对于小规模或一般纳税人用于福利等不可以不扣除项目不涉及进项税的,贷方记为“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普票、IC卡预付卡是不能凭发票税前扣除的,需要有后期的消费小票做实际消费记录才可以。此时,借方记为“预付账款”,贷方记为“银行存款等”。实际消费时,借方记为“管理费用-燃油费或车辆使用费用”(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如果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还需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对于小规模或一般纳税人用于福利等不可以不扣除项目不涉及进项税的,贷方记为“预付账款”。
此外,企业租用个人车辆须与个人签订租赁合同或协议。如租赁合同或协议中明确规定该车发生的汽油费等支出由企业负担的,企业可根据合同协议的约定及证明该费用发生的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扣除。具体规定以当地税局为准,例如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5号。
如果是探亲的话,借方记为“管理费用-福利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贷方记为“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