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支付工资的情况下,
会计分录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不做发放分录,直接在其他应付款中挂账;另一种是做相应的会计分录。
当选择第一种处理方式时,借方为“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方为“其他应付款-XX”。同时,还需要将个人承担的
社保和住房
公积金分别记入“其他应付款-社保”和“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此外,还需计算并记录应交的个人所得税。
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还需要代缴员工的社保。这时,借方为“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企业承担部分)”和“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承担部分)”,贷方为“银行存款”。
在计提工资时,应根据员工所在的部门和费用类型,分别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企业承担部分)”和“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承担部分)”。
总之,企业在处理未支付工资的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式,并确保相关分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