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单位对外捐赠发生支出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而当单位接受捐赠取得资产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营业外收入—捐赠所得。
在这两种情况下,单位的财务账务处理方式不同。对于对外捐赠发生的支出,
会计分录中借方是营业外支出中的捐赠支出科目,贷方则是与该笔捐赠相关的银行存款或其他科目。这样的处理方式能够准确记录单位的捐赠支出情况。
而对于单位接受捐赠取得的资产,会计分录中借方是与该笔捐赠相关的银行存款或其他科目,贷方则是营业外收入中的捐赠所得科目。这样的处理方式能够反映单位因接受捐赠而增加的额外收入。
通过以上账务处理,单位能够准确记录和反映其对外捐赠和接受捐赠的情况,为财务管理提供准确的数据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