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盘盈的账务处理涉及以下步骤:
1. 当企业发生存货盘盈时,
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 在企业查明盘盈原因并经过批准后,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存货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和产成品等。为了确定存货盘盈的情况,企业需要根据存货盘点表、经济鉴证报告或证明、其他材料(如保管人对于盘盈的情况说明、价值确定依据等)进行认定。在进行存货清查盘点时,企业应当编制“存货盘存报告单”,并将其作为存货清查的原始凭证。
通过核对存货盘存记录的实存数与存货的账面记录,可以确定存货的盘盈或盘亏情况。如果账面存货小于实际存货,则为存货的盘盈;反之,则为存货的盘亏。对于盘盈和盘亏的存货,企业需要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