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固定资产的
会计处理中,大修理期间的
折旧仍然需要计提。然而,有些固定资产不需要计提折旧。例如,已经提足折旧但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以前年度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以及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同样,税法也对可以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做出了限制。首先,房屋和建筑物以外的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即使会计核算上也需要计提折旧,但在税法上是不允许的。其次,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和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以及已足额计提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以及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都是税法不允许计提折旧的范围。
这些规定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企业应当严格遵守,以确保其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同时,企业在处理固定资产折旧问题时,也需要考虑到税法的规定,以避免因违反税法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