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留存的发票和账本不慎丢失,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补救:
1. 对于软件做账的情况,可以重新打印一份账本。如果是手工做账,根据记账凭证重新登记,工作量较大。
2. 如果丢失的是公司自己单位的发票记账联,可以根据公司的存根联进行复印,并从系统中再次打印整理好记账凭证。
3. 如果丢失的是公司外部的发票,可以根据系统所查询核算信息来联系对方单位,重新复印一份作为原始凭据,并再次打印整理好记账凭证。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
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丢失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会计人员有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以上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公司在面对发票和账本丢失的情况时,应尽快采取措施进行补救,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