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货物给中介人的好处费账务处理是一项重要的财务活动。根据相关
会计准则,当企业销售商品给中介人时,需要将中介人提供的好处费用计入销售费用中。
首先,借方应记录为"销售费用-佣金"。这表示该费用与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有关。这些费用包括
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此外,还包括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例如销售网点和售后服务网点)的职工薪酬、业务费和
折旧费等经营费用。
其次,贷方应记录为"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等相关账户。这意味着企业将实际支付给中介人的好处费从企业的银行账户或库存现金中扣除。
最后,贷方还应记录为"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这是因为根据税法规定,中介人获得的好处费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需要在账务处理中将这部分税费计入贷方。
综上所述,销售货物给中介人的好处费账务处理涉及借方的"销售费用-佣金"、贷方的"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以及"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通过正确记录这些账务信息,企业可以准确地反映销售过程中的费用支出,并遵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