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滞纳金怎么算?带你了解相关规定与计算方法
作为一位财经小编,我将为您详细介绍社保补缴滞纳金的计算方法及相关规定,在我国,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会被征收滞纳金,甚至可能面临罚款,社保补缴滞纳金究竟该如何计算呢?
我们需要了解滞纳金的计算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意味着,用人单位需要根据欠缴的社会保险费金额,按日计算滞纳金。
我们来了解一下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滞纳金的计算起日期为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次月1日,计算止日期为用人单位成功申报补缴的前一日,如果某用人单位在2023年10月10日成功申报补缴了2023年7月份的社会保险费,那么正常的收款月应为2023年8月份,欠缴的起始之日就是2023年9月1日,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补缴自9月1日起,至10月9日止共39天的滞纳金。
还需要注意的是,补缴金额的计算方式,补缴金额按照欠缴的社会保险费金额进行计算,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补缴本金缴费基数为18%,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总额或者本人工资总额与已缴费基数的差额,本人工资总额超过补缴相应月份上年度市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低于补缴相应月份上年度市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账户,其余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仍不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将会面临罚款,罚款的数额为欠缴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
作为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避免因欠缴而产生滞纳金及罚款,如果您还有其他关于社保补缴滞纳金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