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是
会计核算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需要具备决定性、真实性和准确性的特点。在实际操作中,有些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例如账款质押凭证、银行账户转账凭证、卖出
股票凭证、股权转让凭证和国库
汇票凭证等。
账款质押凭证一般包括质押原因、质押期限、质押物数量和质押物价值等内容。银行账户转账凭证由付款账户的账号、名称、收款账户的账号、名称、转账金额和付款备注等信息组成,用于证明付款与收款之间的交易关系。
卖出股票凭证则包括股票代码、实际交易数量、成交价格和卖出金额等内容,用于确认交易中开发商拥有股票,买家有权受让股票的交易关系。股权转让凭证主要包括受让人名称、受让金额、受让百分比、转让原因和转让日期等信息,用于证明受让人受让公司股权。
国库汇票凭证则包括汇票号码、出票日期、票面金额、出票人和收款人及相关信息,用于证明出票人支付收款人所持有汇票的金额。
总之,不附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在会计核算中起着重要作用。企业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格式制作记账凭证,并妥善保管,以保护企业帐务的真实性,方便后续核算和税务申报。此外,记账凭证还包括收据、发票、
支票、借据、银行联系单和结算单等,其中收据、发票和支票是企业财务会计科目上计入账的必要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