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面试缺考会被记入诚信档案,这是对考生在报考过程中表现的不良信用行为的记录。诚信档案通常包括缺考、退考、作弊等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招录管理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考生因故缺考,报考机关应在录取期限届满前给予录取,也可以视为考生未能按规定参加考试,将其记入参加报考事业单位考试的不良信用档案。
建立完善的诚信档案可以有效地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建立健全招录考试体系,推进我国招录和公办考试从严治考向新型考察转型。招录机关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的收录管理制度,以形成不良信用档案格式,收录缺考、退考、作弊等行为。同时,还应规定考试机构和监考老师在考前、考中、考后都要及时认真履行内容,严防考试纪律破坏行为,妥善处理考试违纪事项,共同维护考试的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