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遇到的一个问题。它指的是企业在从事经营活动时,发票上注明的进项税额不能在本期纳税申报中作为计入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减免,即进项税额不能抵扣。
通常情况下,纳税人在本期进行纳税申报时,可以从税务发票中抵扣减免购买后获得的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例如,当购买货物或支付劳务时,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以在本期纳税申报中抵扣。但是,当税收机关识别出来的发票信息里,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时,就会出现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这种情况主要是因为税收机关发现纳税人在申报本期计算所得税时,抵扣了异常发票上的进项税额,以致造成税收减免过多。因此,税收机关会对发票进行回收校核,并发现这些发票不能作为本期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即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为了避免发票不能抵扣的问题,企业可以采取一些措施。首先,在使用发票之前,企业应该先核实发票的真实性。这包括检查税务登记号、购买方地址和电话号码等信息,以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其次,企业可以利用税收管理平台来避免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例如,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管理系统和税宝天下等平台都提供了发票查验功能。此外,企业还可以使用发票查询系统或者联系开票企业核对发票信息,以准确查验发票。
总之,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企业应该在使用发票之前核实其真实性,并利用税收管理平台进行查验。这样可以避免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