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关系活动的目标和靶向对象,通常被称为公共关系的客体。这些客体主要可以分为三大类:社会大众、政府部门和专业媒体。
首先,社会大众是公共关系工作的主要目标群体,包括广大的公众,以及企业、机构、行业等社会性团体或有关公众。这些公众的态度和行为直接影响到企业或机构的声誉和形象。
其次,政府部门也是公共关系工作的重要客体。这包括参与公共关系工作的各级政府,以及政府各部门、机关个别组织或政府机构负责人、政治人物等。政府的支持和认可对于企业或机构的发展至关重要。
最后,专业媒体是公共关系活动的另一个重要客体。这包括新闻出版署、各种媒体机构(刊物、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等),以及报刊杂志、网站、新闻社等参与公共关系活动的媒体机构。通过有效的利用专业媒体渠道,可以将相关信息传播给大众,实现企业或机构的公共关系目标。
除了上述三类客体,企业公共关系活动还有一个重要的客体,那就是企业自身的内部客体。这包括核心管理人员、现任领导、现任员工以及被遗弃的员工等多种人群。企业内部客体拥有着很多特殊权利,比如可以获得更准确的信息,拥有涉及企业内部的决策权,影响着企业整体的公司文化等。此外,供应商、合作伙伴、分支机构、学生社团等,也算入企业公共关系客体当中。
总的来说,公共关系活动的客体是多元化的,包括社会大众、政府部门、专业媒体以及企业自身的内部客体。对这些客体的认识和处理,对于企业或机构的成功开展公共关系活动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