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简称人大会议,是我国最高权力机关,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最高表现形式。它拥有国家最高权威,履行最高权力。
人大会议有两个主要职能。首先,它负责审议和通过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际条约。这一职能的行使是为了确保司法制度的健全,实施法治政治,保护国家安全和民主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社会公平正义,为巩固和发展民主政治制度和社会主义法治制度提供法律基础。
其次,人大会议还负责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国家预算和经济计划,行使国家最高权力,解决国家重大问题。例如,发展国家统一战线,反对外来敌对势力,保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以及应对重大事件妥善处理等工作。
全国人大会议还具有选举和罢免总统、总理和其他最高国家机构负责人的权力。它的决定具有最终的法律效力,及时审议和监督政府的工作。其绝对的权威也在于其有利的法律依据。
总的来说,人大会议是我国最高的政治机构,它的存在和运作对于我国的稳定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