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图书的
增值税免征政策如下:
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该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图书批发和零售环节的增值税将予以免征。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未达到起征点的增值税减免,可以采用以下两种账务处理方法:
情况一:如果执行小企业
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情况二:如果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其他
收益
以上是关于销售图书免征增值税的政策以及小规模纳税人未达起征点增值税减免的账务处理方法。这些政策旨在促进宣传文化事业的发展,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