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职称的持有者需要定期接受继续教育。如果你在今年获得了证书,那么明年就需要开始进行继续教育。如果你从事
会计工作但没有会计证书,那么从工作的第二年开始,你也需要接受继续教育。除非你决定不再从事会计工作,否则我们都建议你进行继续教育。
接下来,我们来谈谈哪些情况可以抵消继续教育学分。根据国家财政部门2018年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8〕10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抵消继续教育学分:首先,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其次,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再次,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此外,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最后,参加其他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称省级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会同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单位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