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退货业务的
会计分录如下:
1. 在销售业务发生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销项税额)
2. 当销售发生退货时,用红字冲销之前取得的收入: 借:应收账款等(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红字)
3. 销售退货业务的销售成本处理: 进行销售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发生退货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 (红字)
补充: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做账? 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在建工程)、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需要做进项税转出操作。具体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补充:退货不属于进项税额转出,而是直接凭对方开过来的"销项负数"发票直接冲减进项税额。也就是: 借:库存商品(红字) 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进项税额)(红字) 贷:银行存款(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