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商业承兑
汇票的
会计处理方式如下:
首先,当企业购买商品并支付商业承兑汇票时,其会计分录为:借记“库存商品”和“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应付票据”。
其次,当汇票到期需要兑付时,企业的会计处理为:借记“应付票据”,贷记“银行存款”。
此外,关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有效期,它是指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这个期限从票据到期日算起为2年。具体来说,票据权利期限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银行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即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在这个期限内,持票人可以向付款人或承兑人提示票据、要求付款。如果通过委托收款银行向付款人提示付款,这被视为持票人已经提示付款。
第二阶段是如果持票人未在提示付款期限内提示付款,但未超出票据权利时效,即票据到期日算起2年以内,持票人仍可以通过委托收款银行向付款人请求付款。在这种情况下,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然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样持票人将丧失对前手的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