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收入应作为企业的营业外收入处理。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 收取合同违约金时,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违约金。 2. 支付违约金应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借:营业外支出—违约金;贷:银行存款。 3.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直接规定,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补充:违约金如何缴纳
增值税?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将销售额定义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营改增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也明确指出,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 如果产生的违约金是其支付的补偿,依附于这一应税业务的,符合价外费用的定义特征,就应当缴纳增值税。例如
逾期发货的赔偿补偿金或购房合同虽未履行但房产中介服务已发生的费用。 3. 如果违约金不依附于增值税应税业务而独立存在,是独立存在的补偿款,则不属于增值税的价外费用,不用缴纳增值税。例如签订了购销合同但由于种种原因取消合同而支付的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