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有两种计量模式: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在成本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与固定资产一样可以计提
折旧。而在公允价值模式下,投资性房地产不能计提折旧。
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第十一条规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需要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将作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将计入当前损益。
另一方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的方法与固定资产相同。
那么,什么是投资性房地产呢?投资性房地产主要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是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具体来说,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然而,以下几项并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首先,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其次,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属于正常经营性活动,形成的租金收入或转让增值
收益确认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但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投资性房地产是与经营性活动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