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
会计分录如下:
1. 计提坏账准备,借:信用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 2. 冲减多计提的坏账准备,借:坏账准备,贷:信用减值损失。 3. 实际发生坏账损失,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 4. 已确认并转销的应收款又重新收回,借:应收账款,贷:坏账准备。同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什么情况下应收账款做坏账处理?根据国税发[2000]84号第四十七条,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收账款应作为坏账处理:
1. 债务63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撤销,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2. 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3. 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
保险赔款等)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4. 债务人
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5. 逾期3年以上仍未收回的应收账款; 6. 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核销的应收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