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出的款项通常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无论是在借款时还是收回款项时。具体的
会计分录如下:
1. 当借出款项时, 借:其他应收款—单位或个人名称,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2. 当收回出借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单位或个人名称。
此外,短期借款的账务处理也有所不同。短期借款
利息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及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所额外支付的利息。其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 当企业取得短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 期末计提借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3. 归还已计提的短期借款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4. 归还短期借款本金时: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