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售后回购的
会计分录如下:
1. 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2. 在租赁开始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入账的企业,应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3. 按期支付融资租赁费时,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 租赁期满,如合同规定将资产所有权转归承租企业,应当进行转账,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人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
补充:融资性租赁固定资产
折旧如何操作?
1. 如果承租期满,承租人能够取得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则折旧年限应为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
2. 如果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够取得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则折旧年限应为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者(一般为租赁期限企业租入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折旧政策应和自有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一致,同自有固定资定一样,折旧方法一般有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确定融资租赁固定资产的折旧期应视租赁合同而论,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企业将会取得资产的所有权,即可认为企业拥有该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
融资性售后回示的会计分录如下:
1. 在租赁开始日,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2. 借:固定资产,按最低租赁付款额,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3. 在租赁开始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入账的企业,应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
4. 按期支付融资租赁费时,借记“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5. 租赁期满,如合同规定将资产所有权转归承租企业,应当进行转账,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人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入有关明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