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换工作的情况下,您仍然可以继续使用个人所得税抵扣。个人所得税抵扣分为专项附加扣除和一般项目抵扣两种方式,只要您符合相关条件,即可在新的工作中继续使用。
一、专项附加扣除 如果您符合“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
房贷款
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相关条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更换工作后,只要您还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继续使用专项附加扣除,把累计计算年度累计至新就业单位。
二、一般项目抵扣 如果您符合“大病医疗、起征点以上支付的社会
保险费、住房
公积金、赡养老人、高收入住房租金抵扣”等相关条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一般项目抵扣。更换工作后,只要您还符合相关条件,可以继续使用一般项目抵扣,把累计计算年度累计至新就业单位。
总之,在更换工作后,您仍旧可以继续使用个人所得税抵扣,前提是保持符合相关的条件。另外,也需要注意更新个人所得税抵扣情况,以便后续继续使用。
拓展知识: 根据个税法规定,居民在收入年度内,按照纳税义务人提交的关于个人收入状况的真实、完整、准确的有关资料,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后,应当按照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扣除可分为“一般项目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两种。其中,一般项目扣除主要有大病医疗费用、起征点以上支付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赡养老人、高收入住房租金抵扣等;而专项附加扣除则主要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