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本原则是一组原则,用于确定会计信息如何组织、核算和报告。这些原则指导会计人员如何将数据记录在账簿上,并根据程序和规范报告会计收支。会计基本原则包括实质主义原则、实物原则、尽责原则、意图原则、强制性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可比较性原则、公允合理原则、定结原则以及反挤出原则。
实质主义原则是会计中最重要的原则,它要求会计人员应该为账户记录真实的货币数量,并根据实际发生的事件而不是凭空猜测进行分类和计算。实物原则规定,只有当某项业务发生,货币或者物品存在时,会计人员才能记录变更。尽责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在维护账簿的同时,应当按照财务帐目的标准确保准确性和时效。意图原则要求会计人员按照财务帐目的标准以合法目的处理财务交易。
强制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按照政府制定的财务法规,如财务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来编制会计记录。权责发生制原则规定,只有在权责发生时,才能产生账户变化。可比较性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会计事务时,将统一会计记录用作基础,以便方便会计信息的比较。
公允合理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财务事务时,为每个帐户加以核算,其结果必须是公平、合理的。定结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在记录会计信息时,要求完全准确,以便于事后的结账。反挤出原则要求会计人员,尽管新兴帐户因等价物交换而抵消,但仍要记录该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