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并不属于事业编制。事业编制是指政府和事业单位所配备的工作人员,他们共同构成了所谓的“事业编制”。然而,大学教师并不属于政府或事业单位的配备,因此不能被归类为事业编制。
大学教师的聘任是由各大学的院系或社会机构来完成的。他们的岗位并非由政府颁发的服务证书所确认,也不属于政府定编的职编,而是由各个大学自主定编和安排岗位。
事业编制人员与大学教师之间存在很大的差异。事业编制人员受到法律的保护,政府会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并支付丰厚的薪酬来支持他们的工作。然而,大学教师并没有受到法律的保护,他们的岗位也不会受到法律的规定。大学通常会根据经济能力、社会风气等因素来安排教授的岗位,并且没有固定的薪酬。
因此,可以明确地说,大学教师不属于事业编制。值得一提的是,事业编制职工享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他们有权享受全额工资,分享劳动报酬,享受政府
补助,并在劳动中享受社会保障。同时,他们也承担着一定的义务,包括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履行劳动承诺,保持诚实守信,以及遵守劳动纪律。
综上所述,大学教师并不属于事业编制。他们在聘任、薪酬和权益方面与事业编制人员存在明显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