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制老师确实有资格评职称。根据《教师职称评定办法》,只要满足一定条件,老师就可以获得相应的职称。合同制老师同样符合申报职称的要求,因此他们也可以进行职称评定。
评定职称的主要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1. 老师应具备正确的教育观和思想。教育部要求老师在职称评定中“坚持正确的教育观念,保持正确的思想政治立场”。
2. 老师应具备一定的教育素质和教学能力。教育部规定老师在职称评定中“坚持以学生为本,文学训练,弘扬优良传统,能够完成专业性任务,负责任心理素质,广泛接受教育”。
3. 老师应具有良好的教学成绩。教育部要求老师在职称评定中“有较好的教学成果和表现,具有良好的教学素质”。
此外,《教师职称评定办法》规定,合同制老师可以按照国家职称评定的规定程序进行申报,但在申报前应查询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了解评定的具体办法和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老师申报职称时,除了满足上述要求外,还必须通过职称评定考试。这是考核老师的一种重要手段。职称评定考试是按照教育部的规定,以考验老师对相关专业知识的理解和能力的一种考核形式。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理论知识和教学实践能力,包括笔试、面试、报告答辩等,考试难度和范围不一,与传统的考试形式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