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中的职称晋升制度包括一级教师和二级教师。这些职称的职责不仅限于教育本身。
一级教师是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教师职称条例》中规定的“一级教师”的规定,经过一定时间从事教学以及科研工作而获得的职称。一级教师的资格要求有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育部职业资格认证、科技部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一级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担任高等学校教学工作,要求从事大学阶段的教学。
二级教师是根据教育部《教师职称条例》中规定的“二级教师”的规定,经过一定时间从事教学以及科研工作而获得的职称。二级教师的资格要求有教师资格证、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育部职业资格认证、科技部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二级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担任中等学校教学工作,要求从事中等学校阶段的教学。
总的来说,一级教师的主要职责是担任大学阶段的教学,而二级教师则是担任中等学校阶段的教学。这两者之间的最明显的区别就是教授的层次不容忽视。一级教师负责更高层次的理论知识传授,而二级教师更多地是基础知识和实践技术的指导和传授。
除了一级教师和二级教师的职称之外,还有教育部规定的三级教师和四级教师的职称,它们分别指高中阶段教学的教师和小学阶段教学的教师。三级教师主要负责高中阶段的教学工作,对教师的专业技能要求较高,它要求专业熟练掌握所从事的学科知识;而四级教师则主要负责小学阶段的教学工作,要求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基本学习技能的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