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
公积金跨年清册的管理通知
尊敬的缴存单位与职工们:
大家好!为了保障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规范运行,确保每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得到按时、足额的缴存,我们特此通知关于跨年清册的相关事项。
首先,您可以咨询本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详细指导与帮助,按照中心的指示进行补办跨年清册。我们致力于提供便捷的服务,确保每一位职工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为确保缴存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应重视并完成跨年清册核定工作。具体的要求如下:
1. 完成6月公积金汇缴后,各单位应在7月31日前(对于采用托收缴款的单位,应在7月托收日前)完成跨年清册的核定工作。请确保提交的资料准确无误,以便我们进行后续的处理。 2. 对于当前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同样需要按照要求办理跨年清册核定工作。我们理解各单位可能面临不同的困难与挑战,但请确保缴存工作不因缓缴状态而受到影响。
我们强调,跨年清册的核定工作对于保障职工权益、维护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稳健运行具有重要意义。请各单位务必重视,并按时完成相关手续。
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专业的解答与服务。
感谢大家的理解与合作,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顺利推进,为职工们的住房梦想保驾护航!
(注:具体细节可能因地区政策而异,请以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