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方位解答:如何提取和使用住房基金?
住房基金,即住房公积金,是国家为了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居住水平而设立的一项福利政策,公积金的来源是职工个人每月从工资中扣缴的一部分,以及单位每月为职工同比率配缴的一部分,属于职工个人所有,如何提取和使用住房基金呢?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企业兼并、破产后职工买断工龄的;
7、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就业满2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8、调离本市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职工一次性付款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一年内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额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可在开始还款的1个月后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余额(账户内需留足300元及以上余额),以后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还本付息额,贷款结清时,账户余额截止贷款结清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职工提取公积金,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带上符合提取条件的证明,比如购房合同、租房合同、失业证、退休证等,以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存折(卡),到工行公积金专柜办理。
公积金主要用于支付购房费用,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将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或全款,如果职工选择贷款购房,每年可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归还贷款,职工还可以将公积金用于支付租房费用,但需满足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条件。
住房基金是一项重要的福利政策,职工可以通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自住等方式,合理使用和提取公积金,在使用和提取公积金时,要注意符合相关条件和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