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居民因病或者住院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照规定报销。那么,泉州市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是什么?报销范围包括药品报销范围和医疗物品报销范围。
<P>一、药品报销范围:根据《泉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0年版)(含西药、中成药、国药2373种)。其中:乙类药1817种)标准报销,分甲类和乙类,定期进行调整。甲类全部纳入报销范围,乙类先自付一定比例后纳入报销范围(乙类药品自付10%,乙类药品最小包装单价在100元以上按特殊用药自付15%)。
二、医疗项目报销范围:按《泉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规定的允许缴费、允许部分缴费、不缴费的医疗项目标准报销。
提示:泉州市医疗保险药品报销范围分为A、B两类,A类包括在报销范围内,B类包括在报销范围内,支付一定比例的报销后,医疗费用报销P项目分为基本医疗保险允许支付的费用、允许支付的部分费用和不支付的医疗项目报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