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保管期限是指企业凭证在账务处理过程中,从填制到销毁的时间期限。一般来说,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为国家规定的5年,而财务报表报税凭证的保管期限则为10年。
会计凭证保管期限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六条进行规定的。根据该条规定,企业应当保存经办会计凭证五年,其他会计凭证和会计档案也应当有合理的保管期限。目前国家没有规定会计凭证保管期限以外的确切时间,因此企业可以根据财务管理需要,视具体情况决定保存期间。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关于会计职责的明确要求,会计人员要确保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充分保管会计凭证,保证活存时间不小于会计凭证保管期限。根据不同情况,会计人员还需要定期清理并归档会计档案,以备日后归档核查和调查之用。
拓展知识:会计凭证是会计业务和记账处理过程中的重要工具,用于证明会计科目余额及金额的会计业务凭据。它是会计业务及科目余额变动的记录,也是证明会计科目金额的有效依据,更是证明企业财务状况的重要依据。企业会计凭证、报表、账簿和其他财务记录都是会计系统中有关财务数据产生、记载、保存和报告的核心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