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将房屋出租,有一个月多是免租期,是否在免租期可以按租金为零,而不需缴纳房产税?
答复:
2009年11月22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明确,关于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房产税问题,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请贵公司按照文件要求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