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房产税并非什么“新式武器”,早在1986年,国家就出台了《房产税暂行条例》,只是一直对非营业住宅网开一面。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想研究开征更高级别的物业税,2003年六省市启动物业税空转试点工作,2007年扩大至十个省市。但由于物业税非常复杂,还须人大立法,于是2010年转而热捧房产税,并于今年推出首批两个试点城市。
今年以来,围绕沪渝二地征税效果,时不时有些争议。老实说,试点初期效果肯定不咋样。首先,今年最厉害的政策是“国八条”,限购、限价之威猛,完全将房产税风头消于无形。其次,两地房产税打击力小。一方面,税率偏低,上海分为0.4%和0.6%两档,重庆市分为0.5%、1%、1.2%三档,而国外一般为2%左右;另一方面,覆盖面小,针对符合标准的多套、高档住宅征税,而且上海只征增量房,不管存量房,重庆除了增量房,也仅对存量中的独幢别墅征税。
明年哪些城市可能加入试点行列?基本上可锁定一二线城市(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原因有二:
第一,一二线城市房价偏高,近几年房价涨速过快,是房地产调控的重点地区。开征房产税将会增加业主持有环节的税赋,有利于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从而配合当前调控房价的政策导向。
第二,一二线城市征税条件基本都已具备。房产信息化程度高,多已进行房产信息的网络化、电子化管理,政府能够准确地掌握家庭持有房屋的具体情况。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去年下半年就已经启动了全国40个城市的个人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这40个城市是所有的省会城市,还有计划单列城市,极个别一些比较大的地级市。当前40城市自己的系统已经实现了市、区联网。另外,这些城市在房产评估方面的能力较强,人力配备较多,能够更好地适应评税需要。
明年房产税试点城市的扩容,机会比较合适。**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明年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开征房产税的最佳时点,就是在调控从紧的时候,地方政府争取试点,等于向**表明积极调控的态度。既然早晚要开征,不如明年就开征。
另外,明年开征房产税,还有一个好处。今年以来,全国46个城市实行限购,这一政策严重打压了市场需求,诸如佛山、成都等都曾尝试放松限购,但很快就被上级部门叫停。虽然国家文件中一再提出,在一定时间内实行限购,然而在当前政策环境下,地方政府尚不敢取消或放松限购。如果推出房产税,则有机会、有台阶放松限购。因为,限购是一种行政管制手段,而作为税收的房产税是一种经济调控手段,从调控科学性上分析,后者优于前者,能够减少对自住需求的误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