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一)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
(二)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税率为0.5%。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房产税缴纳期限等知识,从上面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纳税人在购买了房屋之后,应当在购入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如果产权还没有确认或者有纠纷的话,则由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交房产税的时候,要如实填写房产税认定申报表。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