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目前中国已经成为世界奢侈品消费的重要市场,当然这也从一个侧面验证了表明中国经济的日益强盛。但是要关注奢侈品消费的税务问题,这不仅是关于税法执行的严肃性的问题,还关涉收入分配的公平正义问题。
当前,有很多民营企业老板只给自己象征性的开一点工资,其奢侈品消费如飞机、游艇、豪车、高档会所等,都是以企业的名义来购买、支付,全部从会计上做成“费用成本”。通过企业来运作,不仅逃避了 个人所得税,还抵扣了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第十一条规定“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所以按照税法的规定,企业老板个人及家庭的支出、消费以及为个人消费购置的固定资产折旧不得在税前抵扣,但该规定缺乏明确的指引和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