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涉及的税收问题主要涉及到契税。
1.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非现行契税政策规定的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2.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包括离婚财产分割在内的特定情形,暂免征收营业税。
在离婚财产分割过程中,存在一些免税情形。
1.离婚财产分割时,对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
2.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对夫妻共同债务清偿进行了规定。
1.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看完本文,你是否对离婚财产分割和债务清偿有了更清晰的了解?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专业建议,请随时在上发起咨询,我们的律师团队会为您提供专业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