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算共同财产。产权证加上他人名字,财产一般认定为共同财产;也就是是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一)结婚30年,对方的婚前房产,配偶当然有继承权,只是继承要在房产所有人死亡时才开始。所以继承权不分为婚前婚后财产。
(二)不管结婚多少年,只要领取了结婚证,夫妻双方就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三)结婚30年,对方的婚前房产仍然是对方的个人财产,不能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不管结婚多少年,对方的婚前房产仍然是其个人财产,其死亡后全部成为遗产。
对方的婚前房产,在其死亡时房子全部成为遗产,由配偶、子女、父母共同继承; 如果是婚后取得的房产,在对方死亡时,房子的一半属于在世的配偶,另一半才作为死者的遗产用于继承。
附:相关法律规定
1、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4、《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夫妻两人共同出资的,无论出资比例,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该房产由夫妻一方父母购买,以赠与的形式给孩子的,如没有赠与协议或赠与协议不明确给孩子个人还是孩子家庭的,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父母出资部分购房款,可比照上述办法,或按购房款的比例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比例。
至于其它形式筹集的购房资金,则根据其资金的来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房子结婚后加名字的,房子的产权归属需要结合出资来分析。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房子结婚后加名字是共同财产吗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