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死亡后房产过户手续是:
1.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
房产继承过户需要的材料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本或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房产契税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继承者带身份证、不动产证、长辈的死亡证明、房产公证书等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继承过户申请,提醒您,办理继承过户,法定过户时限为30个工作日,各地实际时限一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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