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住建部等多部委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房地产市场外资管理的有关政策,值得注意的是,该条例中并没有提及”外国人限购一套房”的购房限外令,而是表示外国人“均可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不过对于住房限购城市,境外个人购房还是应当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老外如何在济购房
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对于“限外令”松绑,相关部门正在对政策进行解读,暂时没有取限计划。外籍人士在济南购房,相关程序仍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0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及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执行。
按照这个规定,老外在国内买房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在我国工作超过一年,二是在华境内无其他房产。
除满足这两个基本条件外,外籍人士在济购房还需要“三步走”:
第一步,选择房源,并与销售部门或原房主签订购房合同。
第二步,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涉外窗口进行审批,所购买房屋类型不同,所提供的材料也有区别。
第三步,买卖双方带相关证件到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工作人员将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及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过了这一关,购房者便可登记并领取房屋产权证。
最新外国人购房政策: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对《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中有关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和境外机构、个人购房的部分政策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工商企字【1987】第38号)执行。
二、取消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办理境内贷款、境外贷款、外汇借款结汇必须全部缴付注册资本金的要求。
三、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对于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城市,境外个人购房应当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四、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外汇局等有关部门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和改进外商投资房地产管理。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可按照相关外汇管理规定直接到银行办理外商直接投资项下相关外汇登记。
除上述政策调整外,《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171号)继续有效。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工商总局 外汇局
2015年8月19日
(责任编辑:木土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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