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个人信息很清楚的情况下才能实施遗产税,但是现实是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尚有困难,遗产税就更加了。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遗产税草案的拟定时间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正式提出“调节过高收入,逐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调整消费税,开征遗产税等税种”,为我国遗产税立法提供了政策依据。2004年9月21日,在中国经济网首次刊登了《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2004年11月19日,有新闻称《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已经上报到了国务院。而在2010年8月新出《草案》,对其中部分内容作了修订,并且添加了新的内容。
2017年8月21日,财政部官网公布的《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07号(财税金融类018号)提案答复的函》中指出: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
遗产税是以被继承人去世后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征收的税。理论上讲,遗产税如果征收得当,对于调节社会成员的财富分配、增加政府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财力有一定的意义。遗产税常和赠与税联系在一起设立和征收。但是,为了吸引投资和资金流入,也有一些国家和地区故意不设立遗产税或者废除遗产税。
应征遗产税总额=应征税遗产净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50万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0元
2、超过50万至200万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5万元
3、超过200万至500万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25万元
4、超过500万至1000万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数75万元
5、超过1000万的部分税率为50%速算扣除数175万元
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 死亡前5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
应纳税遗产净额=应征收遗产税的遗产总额—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第5条)—允许在应征税遗产总额扣除的金额(第6条)—免征额(2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