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以下是对您提供的少儿超能宝两全
保险(3.0版)内容的改写和整理:
1.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按照以下约定给付满期保险金,并终止本合同。满期保险金的计算方式为:已支付的保险费之和×150%。
2. **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未满18周岁时身故或确定为全残,我们将给付等于已支付保险费之和的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时身故或确定为全残,我们将给付等于已支付保险费之和的150%作为保险金。
3. **身故或全残保险费豁免**: 若投保人因意外伤害或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全残,我们将豁免本合同及附加少儿超能宝3.0合同的保险费。自投保人身故或确定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起,每年于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豁免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直至本合同终止。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支付。
4. **附加重大疾病保障**: 本保险提供150类重大疾病的保障,包括50类轻疾。对于少儿特疾,赔付金额将为双倍。
这些条款和条件构成了少儿超能宝两全保险(3.0版)的基本框架,为被保险人提供了全面的保障。